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评选条件。在符合基本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省政府奖学金评定采用积分制,积分规则详见附件2《色花堂 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
特别提醒:申请者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即:评奖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综测排名班级前30%,体测80+或体测成绩和课外体育锻炼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体测需达到75分及以上),大三大四英语四级425+)未达到学校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原则上平均每个班1-2个名额,具体还会根据条件满足情况统一调配。
2.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3.申请的同学请填写 附件4 色花堂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个人) ,与相关佐证材料整理打包,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佐证材料汇总方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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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班长统一汇总、初审本班申请材料,并填写 附件3 省政府奖学金积分表(汇总),文件命名为“班级-省政府汇总表”,与班级申请同学的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省政府-班级,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12:00,过时不候。
4.学院学工办负责审核和评定,最终推荐的学生在学院进行公示。
5.最终公示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好《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请严格按照表格模板,不加行、不加页,每处的字体、字号、行距、段前段后、落款日期均需完全按照表格模板要求。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的。《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严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学工办不负责修改,在本班级递补评选下一位同学。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陈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867679。
色花堂 学工办
2025年9月28日